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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表自陈 晋 · 卫屿
 出处:全晋文卷三十
臣乃祖故太保瓘,于魏咸熙之中太祖文皇帝元辅之日,封萧阳侯
大晋受禅,进爵为公,历位太保,总录朝政。
于时贾庶人及诸王用事,忌瓘忠节,故楚王玮矫诏致祸,前朝以瓘秉心忠正,加以伐蜀之勋,故追封兰陵郡公
永嘉之中东海王越兰陵,换封江夏户邑如旧。
高祖散骑侍郎璪之,嫡孙纂承封爵,中宗元皇帝以曾祖故右卫将军崇承袭,逮于臣身。
伏闻祠部郎荀伯子表,欲贬降复封萧阳
夫赵氏之忠,宠延累叶;
汉祖开封,誓以山河。
伏愿陛下录既往之勋,垂罔极之施,乞出臣表,付外参详(《宋书·荀伯子传》,义熙九年。)
上表自陈 晋 · 陈茂先
 出处:全晋文
祠部郎荀伯子表臣七世祖太尉准祸加淮南,不应滥赏。
寻先臣以剪除贾谧封海陵公,事在淮南遇祸之前,后广陵虽在扰攘之际,臣祖乃始蒙殊遇,历位、元凯。
后被远外,乃作平州,而犹不至除国,良以先勋深重,百世不泯故也。
圣明御世,英辅系兴,曾无疑议,以为滥赏。
臣以微弱,未齿人伦,加始勉视息,封爵兼嗣,伏愿陛下远录旧勋,特垂矜察(《宋书·荀伯子传》,义熙九年伯子上表,故太尉广陵公陈准党翼孙秀,祸加淮南,谓广陵之国宜在削除,颍川陈茂先上表,案,惠纪永康元年八月光禄大夫陈准太尉录尚书事。)
上表论先朝封爵 南朝宋 · 荀伯子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十九
臣闻咎繇亡嗣(《宋书》作「后」。)臧文以为深叹;
伯氏夺邑,管仲所以称仁。
功高可百世不泯,滥赏无得崇朝(《宋书》作「无崇朝宜许」。)
太傅钜平侯羊祜,明德通贤,国之宗主(《宋书》无「国之」二字,作「宗臣莫二」。),勋参佐命,功成平吴,而后嗣阙然。
烝尝莫寄,汉以萧何元功,故绝世辄继(《宋书》作「绍」。)
愚谓钜平之封,宜同酂国,故太尉广陵公陈淮,党翼贼伦(《宋书》作「党翼孙秀」。),祸加淮南,因逆为利,窃飨大邦(《宋书》作「窃飨大国,因罪为利」。)
值西朝政刑失裁,中兴复因而不夺。
今王道维新,岂可不大判臧否,谓广陵之国,宜在削除。
太保卫瓘,本爵萧阳县
既被横害,乃进(《宋书》作「既被横祸,乃进弟示失」。)
始赠兰陵,又转江夏,中朝名臣(《宋书》作「公辅」。)
多非理终,瓘功德无殊,而独受偏赏(《宋书》作「功德不殊,亦无缘独受偏赏」。)
谓宜罢其郡封,复邑萧阳,以正国章(此句从《宋书》补。)
则与夺有伦,善恶分矣(《晋书·荀勖传》,《宋书·荀伯子传》,迁尚书祠部郎义熙九年上表。)
上表言零陵王宜在陈留王 南朝宋 · 荀伯子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十九
伏见百官位次,陈留王零陵王上,臣愚窃以为疑。
武王克殷,封神农之后于焦,黄帝之后于祝,帝尧之后于蓟,帝舜之后于陈,夏后于杞,殷后于宋。
杞陈并为列国,而蓟祝焦无闻焉。
斯则褒崇所承,优于远代之显验也。
是以《春秋》次序诸侯,宋居杞、陈之上,考之所世,事亦有征。
晋太始元年,诏赐山阳公刘康子弟一人爵关内侯卫公姬署、宋侯孔绍子一人驸马都尉
太始三年太常博士刘憙等议,称卫公署于大晋在三恪之数,应降称侯,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陈留王之上(已下八字从《通典》补。)
陈留王宜降爵为公(《宋书·荀伯子传》,元嘉五年上表,又见《通典》七十四,作上疏。)
奏劾何尚之 南朝宋 · 荀伯子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十九
左卫将军何尚之,公事每罩笠,有亏体制,建野笠于公门,弃华伞而不御(《御览》七百二引《宋元嘉十年起居注》,御史中丞荀伯子奏。)
何承天问为人后为所后父服 其一 南朝宋 · 荀伯子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十九
何承天问曰:妇人夫先亡,无男,有女已出嫁。
妇人亡后未周,宗从之家乃以儿继其后。
今既更制庐杖,未知当及亡月一周便练,为取出后日为制服之始」?
荀伯子答曰:出后晚异于闻丧晚税服也。
应以亡月为周,不以出后日为制服之始。
假使甲有妇及男女,甲死,甲儿持重服,已练,甲儿复死,甲弟乙方以子景后甲,景以为伯持周年服讫,便更制二十五月服,甲妇、女不合先景除服,何容持三周服邪?
难者或疑若使甲服将除而景始出后,景便是服斩,旬日而除。
意谓若服将讫,宜待除服方出后耳,不可使甲妇女制四周服也(《通典》九十七。)」。
墨池记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1048年9月12日 北宋 · 曾巩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二六一、《元丰类稿》卷一七、《曾文定公集》卷八、《曾子固集》卷二五、《南丰曾先生文粹》卷五、《方舆胜览》卷二一、《文章正宗》续集卷一四、《文章类选》卷四、《文章辨体汇选》卷五六八、《古文奇赏》卷二一、《八代文钞》第三二册、《文翰类选大成》卷一一二、《历代名贤确论》卷六○、《古今游名山记》卷一一下、《奇赏斋古文汇编》卷一九三、《名山胜概记》卷二五、《古今图书集成》职方典卷八八九、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○、一二三、乾隆《临川县志》卷五、同治《临川县志》卷八、《宋元学案补遗》卷四 创作地点: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
临川之城东,有地隐然而高,以临于溪,曰新城
新城之上,有池洼然而方以长,曰王羲之墨池者,荀伯子临川记》云也。
羲之尝慕张芝临池学书,池水尽黑,此为其故迹,岂信然邪?
羲之之不可强以仕,而尝极东方,出沧海,以娱其意于山水之间,岂其徜徉肆恣,而又尝自休于此邪?
羲之之书晚乃善,则其所能,盖亦以精力自致者,非天成也。
然后世未有能及者,岂其学不如彼邪?
则学固岂可以少哉!
况欲深造道德者邪?
墨池之上,今为州学舍。
教授王君盛恐其不章也,书「晋王右军墨池」之六字于楹间以揭之,又告于巩曰:「愿有记」。
推王君之心,岂爱人之善,虽一能不以废,而因以及乎其迹邪?
其亦欲推其事以勉学者邪?
夫人之有一能,而使后人尚之如此,况仁人庄士之遗风馀思,被于来世者如何哉。
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曾巩记。